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出申请 :
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单位核实后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 审核 :
职工携带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
分中心或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3. 批准通过 :
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和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后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4. 办理柜台手续 :
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及《提取通知书》到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职工将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具体政策和操作细节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通过其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也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要求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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