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和逮捕有什么区别

羁押和逮捕是刑事诉讼中的两个不同概念,它们的主要区别如下:
1. 性质不同 :
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法律程序,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羁押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不是独立的强制措施,通常是逮捕或拘留后的自然结果。
2. 实施主体不同 :
逮捕通常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
羁押可以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3. 产生原因不同 :
逮捕是因为有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实施犯罪行为,且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为防止其逃避法律追究或发生社会危险性。
羁押是逮捕或拘留决定后的一种状态,依附于拘留或逮捕措施,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4. 法律后果不同 :
逮捕后,除非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否则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通常持续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
羁押期限在刑事拘留中通常最长为37天,但具体情况会根据案件性质和法律规定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羁押是逮捕后的一种状态,而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程序。逮捕是导致羁押状态发生的原因,但羁押本身并不是一种处罚措施,而是对已经被逮捕的人的一种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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